苍溪县关于开展贫困家庭大学毕业生就业援助对象调查的公告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关注民生,共建和谐,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贫困家庭大学毕业生就业援助行动”的要求,现将我县援助对象调查摸底事项公告如下:
一、援助对象条件:(一)2008年已毕业和2009年即将毕业且尚未就业或没有签订就业协议的县内贫困家庭全国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生。(二)贫困家庭是指:①有重症患者或重度残疾人员且丧失劳动能力的家庭;②5.12地震重灾家庭;③城乡低保家庭;④城镇零就业家庭;⑤靠借贷读书负债沉重且缺乏偿还能力的农村家庭。
二、申报方式及时间:(一)由本人或家长通过苍溪县人才网(网址:www.cxrsrcw.cn)填报《贫困家庭大学毕业生就业援助申报表》(此样表网上下载),并送往县人才交流中心或将电子文档传至cxlfeng@sina.com,(联系人:罗锋,联系电话:0839--5225068,13541846236)。(二)申报截止时间:2009年9月20日。
苍 溪 人事 局
2009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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