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溪县人事局
苍溪县经济技术合作局
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拟面向全县公开选调县经济技术合作局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及条件
1、选调范围。全县具有公务员身份的工作人员。
2、选调岗位及人数。本次共选调4名工作人员。其中:
(1)办公室文秘工作人员1名;
(2)招商工作人员3名。
3、选调条件。
基本条件: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作风;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相貌端庄。男性身高168CM以上,女性身高160CM以上)、工作能力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岗位条件:
(1)办公室文秘工作人员岗位要求:年龄在35周岁以下,(截至2009年7月1日),有较强的应用文写作能力,两年以上文秘或办公室工作经验,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计算机专业优先),精通局域网的维护及网络安全,有WLAN配置和调试经验,可以独立进行计算机编程。
(2)招商工作人员岗位要求:35周岁以下(截至2009年7月1日),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有较强的交际沟通能力,普通话达到1级乙等,且具备一定的文字综合和计算机应用能力。
二、选调人员的管理及待遇
选调人员实行动态管理1年,动态管理期间人事关系保留在原单位,在试用期内完成工作目标的正式调入县经合局工作,完不成目标任务的回原单位工作。
三、选调程序
1、报名。
时间:2009年6月15日至25日。
地点:苍溪县人才交流中心
报名者须携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其他资格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3张。
2、笔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总分为100分。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3、面试。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选调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4、体检。将笔试及面试成绩按5:5的比例计算为综合成绩,按从高到低的次序和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综合成绩相等时,笔试成绩高的为体检人员。体检办法和标准原则上参照人事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
5、考察。经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进行考察。
6、公示。对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人选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与用人单位签订工作目标责任书,交清与原单位的工作后,到县经合局分配的岗位工作。
7、办理调动手续。一年期满后,经考核,完成了工作目标任务,且适合县经合局分配的工作岗位的正式办理调动手续。
咨询电话:0839—5229729 5225068
苍溪县人事局
苍溪县经济技术合作局
二○○九年五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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