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简化执法程序。根据四川省物价局《关于明确价格行政处罚有关程序等问题的通知》(川价发〔2008〕35号)文件精神,物价执法人员本着特殊时期特殊办理的原则,在告知程序、处罚方式上快办、快决。
二是创新工作方法。针对票款不符、收款不开票、混淆规格销售等难以取证的价格违法行为,执法人员先从外围入手,走村入户,从建房户处直接提取录音、书证、影像等证据,再到被检查单位进行全面检查,一经查实,即进入处罚程序。
三是逗硬查处违法行为。截止目前,县物价局共走访调查重建户465户,巡查页岩砖生产厂家88家、砂石料场43个、钢材经销商76家、水泥经销商85家。接受群众政策咨询316人次,纠正和告诫突破政府限价、收款不开票、不按规定提价申报等不当价格行为18起,受理群众价格投诉20起,立案17起,14件已办结,3件正在调查取证;责令厂家(砖和砂石营运车主)退还多收的价款74936.00元,没收违法所得6504.00元,对违规厂家(营运车主)课处罚款8414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