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桥生 宋 刚(东溪镇)
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明确指出:“统筹城乡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这为我们今后一段时期内农村工作健康有序开展指明了方向。社会主义新农村既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客观要求,同时也是推进城乡统筹发展的重要载体和纽带。作为地处川北一带的山区农村,面对资源短缺、工业基础脆弱、资金投入乏力等客观现实,笔者认为,应当把新农村建设作为城乡统筹发展的重要抓手。
一、充分发挥新村建设在推进城乡统筹中的“四大作用” 社会主义新农村既能客观公正地反馈当代农村政治、经济、文化 、社会等各方面的综合信息,是一张“晴雨表”,同时也是推进城乡统筹中的一块“试金石”,它在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中起着“四大作用”:一是窗口作用。它可以集中展示农村发展现状和现实选择,“窥一斑可见全貌”。因此多建立这样的“窗口”,对推进社会整体进步有着十分积极的作用。二是信息交流平台作用。新农村不仅应作为我们农村工作的重要阵地,而且应该作为收集和传递党在农村政策的执行力、农民素质现状、科技服务体系、社会保障要求等信息交流的平台,是各级党委、政府重大决策的“靶向”。三是资源整合作用。社会主义新农村“二十”字方针涵盖内容丰富,要达到其要求和目的,需要更为广泛的社会资源作保障,但现实中如资金、土地、人才、文化、社会服务等资源短缺,这就要求在新农村建设中对其现有资源进行充分整合。四是助推作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山区统筹城乡发展战略的重要前置基础,其建设步伐的加快,可以加速产业、资金、文化、信息,城乡发展等元素的五向流动,对城乡统筹发展起到了十分重要的助推作用。
二、突出三大重点,推进新农村建设 如何有效推进山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结合东溪发展实际,笔者认为要突出“三个重点”。一是产业支撑这一重点。东溪现有无公害猕猴桃8900亩、毛兔54万只,其规模和产值均为苍溪第一,这已成为了东溪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支撑。我们将把产业和新村有机结合起来,建设原田菜猕猴桃产业新村片和原双田片长毛兔产业新村片以及马蹄—康寨,大龙—小龙,陈干—黎明三条产业新村示范走廊。二是 突出基础建设这一重点。按照“六个一+三配套”的格式,重点加强园、山、路、水、房、气等综合治理,提升基础建设设施对农村经济发展的贡献率,不断改善人居环境,提升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水平,不断缩小城乡之间的差距。三是公共服务体系健全这一重点。公共服务体系目前在新农村建设中仍是一个薄弱环节,但在新农村建设中有着不可替代的灵魂作用。我们将按照“七个一”的标准进行试点,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迈上一个更新更高的台阶。“七个一”即:在居民相对集中居住区(或大院)建设一个绿色小超市,一个文化书屋,一所农民技术学校,一个农产品信息交换平台,一间农民乡村卫生服务室,一支支农服务队伍,一套综合管理规章制度等等。
三、建立三种机制,加快新村建设步伐。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一个长期系统工程,必须有健全的机制作保障。笔者认为要着力抓好三个方面的机制:一是资金投入机制,解决钱从哪里来的问题。如何建立起多元化的资金投入机制?笔者认为,应从4个方面入手抓好该项工作:1、通过村民一事一议,鼓励农民自筹资金投入;2、按照先投资后收益的办法引进业主投入;3、结合产业发展,吸引龙头企业投入;4、争取国家项目资金打捆投入等等。二是民主管理机制,解决新农村建设成果巩固的问题。新农村不仅指以户为单位的建家建园,更重要的是以村为单位或跨村、组的连片建设,涉及到的公共领域更为广泛,如果没有一定的管理机制去约束、规范会导致新村建设成果的自然“落果”。因此,必须建立起相应的维护公共事业建设、公共资源共享、文明家庭建设等方面农民共同遵守的制度或者规则,这样可以通过规范农民行为巩固新农村建设成果。三是农民教育机制,解决谁是新农村建设主体的问题。农民既是生态新村建设主体,同样更是生态新村建设成果享受主体。一方面加强对农民在科技、法律、文化等方面的培训,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和整体水平,使他们有能力去参与新农村建设;另一方面,通过开展十星级户、好公婆、好媳妇、好公民等评选活动,提高广大农民参与新农村建设的责任意识,充分发挥他们的主体作用。(作者为东溪镇党委书记、镇长)(此稿刊发于《苍溪周讯》2007年12月1日第三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