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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城乡低保对象达到省、市要求保障的补差标准,县民政局严格执行条例,坚持动态管理,严格“入口”,疏通“出口”,从“向上争取,对内控潜,严格管理”方面入手,从而提高补差标准。先后利用三个月的时间,对39个乡镇的民政对象进行了全面清理复核登记,实现了城乡低保对象的应保尽保。现全县城镇最低生活保障人数13440人,人月均补差85元,完成目标的100%;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23000余人,现人均补助12元。同时我们帮助支持农村低保户、五保户和各类优抚对象共计30500多人参加了农村合作医疗,资助金额30多万元,农村参合达到任务数的100.79%。救助城乡大病特贫困户医疗对象1500多人,其中城镇大病医疗400余人,农村大病医疗1100多人,共计救助资金170万元。其中农村医疗救助人均超过272元,达到任务数的100%。(杨波 责编:县新闻信息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