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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科学教育与培训基础工程实施方案
【2007-8-31 9:37:45】【来源:县新闻信息中心】【颜色: 绿 】【责任编辑:管理员】

苍科组发[2007]7号


苍溪县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印发《苍溪县科学教育与培训基础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苍溪县科学教育与培训基础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县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苍溪县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
2007年8月6日


苍溪县科学教育与培训基础工程实施方案

按照《苍溪县贯彻<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意见》(苍委办[2007] 16 号)的要求,为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服务于生态苍溪、和谐苍溪建设,制定苍溪县科学教育与培训基础工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中小学科学教育与培训是提高公民科学素质的主渠道,是建设教育强县、人才强县和创新强县的一项基础性、战略性工程。“十一五”期间,要按照全面实施中小学素质教育和提高未成年人员科学素质的要求,进一步推进科学课程改革,提高中小学科学素质质量,加强中小学科学教育资源和基础条件建设,保障科学教育改革的基本条件,加强中小学科学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其素质和能力,使我县科学教育与培训的基础得到明显加强,为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提供强力支撑。

二、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加强中小学生科普基地建设

1、加快现有科普基地设施建设。2010年,县青少年宫和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须建有计算机室、机器人工作室等科普类设施。图书馆、文化馆应配有适合中小学阅读的科普类图书及报刊杂志。(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团县委、县财政局。协作单位:县科技局、县科协、县文体局、县广电局)

2、建立中小学科普教育基地。命名一批县级科普教育基地,使全县每所中小学逐步与科普教育基地建立联系,开展好科普活动。(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科协。协作单位:县科技局、团县委)

3、整合优化校外科学教育资源。充分利用现有科技场所、科研机构等科普教育资源,为中小学开展科普教育和实施新科学课程提供支持和服务。(责任单位:县科协。协作单位:县科技局、县教育局、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加强中小学科学教育教师队伍建设

1、制定中小学科学教育教师职称评定标准,完善中小学科学教育老师资格认定。根据实施科学教育课程的需要,配足配齐中小学科学类课程教师。(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协作单位:县人事局)

2、加强科技教师业务培训,保持科技教师队伍的稳定。将中小学科学教育课程教师培训纳入全县中小学教师培训整体规划,加强对中小学科学课程骨干教师的培训。(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人事局。协作单位:县科协、县科技局、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

3、建立中小学科技教育质量评估体系。制定学校科学教育评价标准,将学校科学教育纳入学校的综合评价,将学生科学素质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定期对中小学科学教育质量进行评估,重点关注在中小学科学教育中对学生终身发展有重要影响的能力与素质,同时教育部门要了解各地中小学科学教育的质量,推动中小学科学教育改革向纵深发展。(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协作单位:县科技局、县科协)

(三)加强科学教育辅导员与志愿者队伍建设

1、建立中小学专兼职科技辅导员队伍。充分发挥科协、各类学会特别是青少年科技辅导员协会的作用。“十一五”期间,为全县所有中小学配齐专兼职科技辅导员,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对农村中小学科技辅导员培训。(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科协。协作单位:县委宣传部、组织部、县科技局、团县委)

2、加强科学教育志愿者队伍建设,逐步形成一套有助于教师志愿者队伍建设的工作机制。通过政策导向,积极鼓励在职教师加入志愿者队伍,将志愿者工作纳入教师工作绩效考核范围,在教师评价、评优、晋升等方面给予一定的倾斜。积极组织广大在职和离退休科技工作者担任中小学科技辅导员,充分发挥各级团组织的作用,积极组织他们担任中小学科学教育志愿者,加强对校内外青少年科技辅导员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活动,逐渐探索志愿者队伍的管理方式和办法,使之能适应全民科学教育和培训需求。“十一五”期间为全县所有中小学配备科学教育志愿者。(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科协。协作单位:县委宣传部、组织部、县人事局、团县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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