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全县农村低保惠及9800户2.3万人
【2007-7-25 11:21:04】  来源:【新闻信息中心】 

责任编辑:【杨德凡】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本稿】
【进入论坛】
【关闭】
  为认真实施“十大惠民行动”,我县进一步加大了农村低保制度建设的工作力度。截止2007年7月,全县农村低保享受对象达到9800余户2.3万人。
  县政府出台了《苍溪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规范性文件,建立健全了农村低保管理制度。进一步扩大了保障范围,通过农户申请、村民代表评议、村委会初审、乡(镇)政府审核、县民政局审批及“三榜公示”等程序,将扶贫部门建卡的农村绝对贫困人口除享受五保供养的外,全部纳入了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行分类施保,根据农村五保对象和绝对贫困户的不同情况,分别确定了每人每月100元、12元等保障标准。实行动态管理,今年6、7两月进行了一次农村低保对象动态调整管理,将符合条件的新增对象纳入保障范围,将生活条件好转超过农村低保线的取消其低保享受资格。严肃工作纪律,对低保对象审批过程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单位或工作人员实行责任追究。(杨波 牛军 责编:县新闻信息中心)


四川苍溪党政公众网(苍溪印象)版权声明
  1、本网自采文字、图片、视频稿件,版权均属四川苍溪党政公众网。转载使用本网自采稿件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版权法》有关规定,完整转载,不得断章取义,必须标明稿件来源,充分尊重著作者署名权。
  2、凡未经本网授权,直接或者间接在网络或其他媒体使用本网信息资讯的行为均将为侵权,本网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3、本网联系电话:(0839)5225701